- 1.
- 傳檔時請確認檔案沒有問題,並註明使用的軟體及版本。
- 2.
- 所有印刷內容請設定在同一圖層,切勿鎖定物件或圖層以免漏印。
- 3.
- 凡為逾時檔案,皆做為隔天件處裡。
- 4.
- 自來稿、E-mail或上傳公共區檔案,請填寫工作單,如附稿樣時僅能參考,無法仔細核對搞樣內容正確與否,請客戶須自行確認內容正確。
- 5.
- E-mail或上傳公共區檔案,請來電確認並傳真工單,避免漏印!
- 7.
- 補傳或刪除不要檔案時,請務必傳真及來電與該部門處理人員確認,以避免雙方損失。
- 8.
- 要取消印製請傳真及來電確認已取消,否則恕不負印刷責任。
- 9.
- 檔案上傳時,建議使用公司線上訂單傳檔為佳。
- 10.
- 傳檔或親自送檔,只需傳送要發印檔案,請不要多存不必要的檔案、資料,以免工作人員拉錯檔案,造成錯印。
- 11.
- 做後加工,如裁修、不裁、壓折線等,請註明於檔名。
- 12.
- E-MAIL傳檔,檔名請依照規定命名,檔案命名準則如下:
名片:客戶簡稱-紙張-印製內容(加工備註)-人數x盒數單雙面.cdr
海報:客戶簡稱-紙張-印製內容(加工備註)-開數x張數單雙面.ai
- 13.
- 客戶自行發印的檔案名稱、發印訂單內容與檔案內容標示不同時,本公司將依照檔案名稱標示印製,判斷順序依據為:
- 14.
- 檔案名稱>檔案內容>發印工單為準。
如有任何問題 請與新裕豐 高雄總公司資訊部 (07)235-2468 分機361 或來信 E-mail mis@syf.com.tw